外汇局:除特殊规定外 房企、融资平台不得借用外债 2018年04月19日 13:43 新浪财经 语音播报 缩小字体 放大字体 收藏 微博 微信 分享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印发-搜狐财经 May 03, 2013 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放宽 _ 经济参考网 _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官 … 在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5月20日印发《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通知》涉及九项重磅政策,一方面放宽了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另一方面也优化了外汇服务,便利相关外汇 …
4 、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5 、其他特殊情况。 客户流程. 1. 客户在银行提取现钞或购买外币支付凭证金额,填写携带外汇出境申请,提供出国护照、有效签证、通行证或出国旅游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 人文社科 > 财经 > 贸易经济 > 摘要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答 《中国外汇》2013年 第13期 | 方海欣 叶欣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提出的变更注册申请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按照变更后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载明的内容组织生产。 第四十条 参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抽样检验、临床试验等工作的人员
商务部等六部委令2006年第10号公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 … 并购导致特殊目的公司股权等事项变更的,持有特殊目的公司股权的境内公司或自然人,凭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商务部就特殊目的公司相关事项办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变更核准手续,并向所在地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
外汇局根据合法性、合理性等原则办理补登记,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q:境内自然人以境内企业资产出资,在香港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并在外汇局办理登记。目前,想通过境内企业向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放款,请问是否可行? 法律声明_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 本网所有资料,凡未经特殊注明的,版权均属国家外汇管理局所有。任何媒体、互联网站和商业机构不得利用本网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性转载,也不得歪曲和篡改本网发布的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 汇发〔2013〕1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政策问答_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调整思路与措施_现代商业杂 …